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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 年上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须知
发布时间:2020/5/19 15:18:53  来源:淮安市教育考试院  浏览:19636次
 
一、毕业申请及现场确认时间 毕业申请时间:6 月 19 日上午 9:00 至 6 月 23 日下午 17:00。其中每天晚间 22:00 至次日上午 8:00 为系统维护时 间,毕业申请功能关闭。 毕业现场确认时间:6 月 21 日至 6 月 23 日,周日正常 办公。请考生关注业务办理时间节点,错过本次毕业申请及 现场确认的考生,本次不予毕业。 二、毕业申请条件 (一)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、实践性 环节考核、毕业论文(设计),并得合格成绩,需要免考的 课程已提前申请并已通过审核,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,可 以申请毕业。 (二)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通过本科段报考资格审 核,否则无法通过本次毕业审核。 三、毕业办理流程 我省自考毕业办理主要流程为:考生网上提交申请---- 区县考办反馈初审结果---考生按考办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---考生填写并交回毕业生登记表---等待终审结果---考生 领取毕业证书、登记表 (一)网上提交申请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,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 台(https://sdata.jseea.cn/tpl_front/login.html)提 交毕业申请。 第一步:进入系统后,点击毕业栏目 如申请毕业的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电子照片,请按系统提 示要求先完成线上身份验证后再进行登记。 线上身份验证操作流程: http://www.jseea.cn/contents/channel_36/2018/11/181 1211458927.html 第二步:在个人信息模块核对并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, 其中打*号的信息为必填。 第三步:上传毕业照片,照片要求见下图,如不能满足 条件可以使用图片编辑软件进行裁剪,裁剪时应保证脸部区 域占照片 70%-80%。填写完毕点击【保存并下一步】,进入 下一页面。 可参照下图: 第四步: 进入【考试成绩登记】,分三模块 模块一 多证勾选 考生有本省多张准考证且其中成绩在本次毕业中需使 用,则勾选相应准考证号,并点击【确定所选准考证】。(如 勾选的多证没有电子准考证照片,按要求完成线上身份验证 上后方可使用)。 如需使用本省已毕业准考证上的课程,请先在免考项目 里使用“一键免考”方式申请免考,免考成功后,课程会自 动出现。 模块二 纸质课程成绩(免考单、实践论文成绩等)填 写---仅少部分老考生需要使用 1.有纸质免考审批单,则勾选相应的课程(注意:是免 考不是换考)。 2.有纸质实践成绩单或纸质转考成绩,如实填写即可, 填写完毕后,点击【保存课程成绩】,所选课程跳转至【已 有成绩】模块。 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,视为不通过,请勿随意填写。 如无相关课程补充,直接跳过。 模块三 新老计划课程替换------仅少部分 2010 年前 老考生需要使用。 1.2000 年以前老考生。2.农村试验区专业课程替换。如 无相关课程替换,直接跳过。 第五步:点击提交毕业申请 (二)现场确认 网上提交申请后,考生须及时关注审核结果。考生可在 “考生查看结果”功能中的【现场确认提醒】一栏查看审核 意见,初审通过的考生按所辖区考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 定地点提交毕业材料。 毕业材料包括: 1.身份证原件,如准考证的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与身份证 不一致,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,证明原件需上交。 2.毕业登记时,考生手工填写的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 料(原纸质免考单、实践论文成绩单、原转考单等)。 3.教育实习鉴定表(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)。 4.部分专业(如物流管理、采购供应管理、销售管理等) 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。 5.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相关材料: A:如显示“已通过”,则考生不再提供另外材料。 B:如显示“未通过”需提供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报告》原件,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,请各位考生尽早 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,以免耽误毕业。 认证报告办理地点: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南 京市上海路 203 号)。 C: 如显示“曾用名”,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, 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 件。 D:如显示“曾用身份证”,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 的证明原件。 显示“曾用名”“曾用身份证”“未通过”现场交材料 时除常规材料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,身份证复印件,原毕业 证书复印件各一份。(原件现场审核) 6.考办要求的其它材料。 说明:部分专业证书课程成绩在自考系统中无法显示, 在网上申报毕业时,此部分课程成绩选择“实践”录入实际 分数,采购专业证书课程成绩≥60 分录入分数,50≤成绩< 60 分的,填“免”。 (三) 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(四)递交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按要求填写完整后,在所辖区考办指定的时间内, 交回此表。 四、疫情防控要求 各地市考办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落实疫 情防控各项措施,周密部署,强化服务意识,结合具体情况, 做好计划与安排,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,确保毕业办理工作安全平稳实施。考生要按当 地考办要求,配合做好审核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,按要求提 供健康证明材料,自觉接受管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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